BN(O)問題
經常困擾大家的BN(O)問題!
Q:我的BN(O)護照是在九七前領取的,現在經已過期, 我還可以續領新的嗎?
A: 可以! 只要在九七年七月一日前曾領取過BN(O), 任可時間都可以續新。因為BN(O)的身份是終身的, 只要主權移交前有BN(O), 不會因英國結束香港管治而喪失該英藉身份。
如要換領新BN(O), 大家可到英國總領事館辦理:
地址:香港法院道一號英國總領事館(護照部入口設於正義道)
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五(公眾假期除外)上午8:30至下午1:30接受護照申請,上午8:30至下午4:00領取護照。新護照也可以速遞方式派送給你,收費港幣25元。電話: +852 2901 3222
傳真: +852 2901 3143
電郵:passports.hongkong@fco.gov.uk
Q: 我在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出生的, 但我重來沒有申請過BN(O), 那現在還可以申請嗎?
A:不可以。跟據現行英國政府說法, 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只能在九七前透過出生或歸化而獲得, 否則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, 在任可情況下英國政府都不會再簽發新的BN(O)護照。
Q:我經常聽人家說BN(O)只是旅遊政件, 萬一在外國發生事故時英國領事館不會對BN(O)持有人提供援助…這是否屬實?
A: 很明顯, 這觀念是錯的。英國內政部己多次重申英國國民(海外)持有人在第三國(即英國及中國以外的所有國家) 可享受到等同其他類別英藉人仕的領事保護。
BritishHongKong 在此呼龥, 當大家出外旅遊之前, 敬請透過FCO綱頁向目的地之英國領事館作 “領事登記”, 讓閣下的利益及人身安全得到應有的合理保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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